自考报名条件:
凡是中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中本科学历层次在申请毕业时应具备国家承认学历专科或是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安排一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份,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份。个别省市在每年一月或七月也会安排部分省级命题课程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一般会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教育考试院)上查询。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地(市)所在地,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设立在考生集中的县(区)。
自学考试有统一的毕业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具体可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咨询(教育考试院)。
自考报名入口:
自考法学专业本科(全国)考试科目(本课程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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