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需在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或政府指定网站,根据各系列(专业)基本评价标准及各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如线下申报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
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评审部门,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3.评审机构审核
评审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4.答辩评审
部分省(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现场答辩。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需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5.验收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评审结果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
6.电子职称证书获取。
公示无异议后,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发布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合格通知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相关模块下载使用。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按照要求进行查验操作。
二、工程师职称评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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