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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高分值考点总结: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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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历年真题来看,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点在各种题型中均有涉及,且分值占比较高,考生们需重点掌握。而了解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学好增值税的基础,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进行复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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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的货物。
(一)销售货物(13%)
1、基本规定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即销售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这里讲的销售货物是受境内所约束的,即在境内销售货物的业务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委托他人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对外)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对内)
(6)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对外)
(二)提供应税劳务(13%)
应税劳务是指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应税行为
具体分类
具体内容
1.交通运输服务(9%)
(1)陆路运输服务
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2)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9%)
(1)邮政普遍服务(免征)
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2)邮政特殊服务(免征)
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3)其他邮政服务
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9%)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6%)
(1)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2)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4.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3)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①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②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5)其他建筑服务
①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
②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等。
5.金融服务(6%)
(1)贷款服务
①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②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
③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④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
(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①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②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③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税收优惠)
6.现代服务(9项)
(1)研发和技术服务(6%)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6%)
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6%)
①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②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4)物流辅助服务(6%)
①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同城)。
②航道疏浚服务,按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③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5)租赁服务(9%、13%)
①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②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13%)
③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13%、9%)
④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9%)
(6)鉴证咨询服务(6%)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6%)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6%)
①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②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③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9)其他现代服务(6%)
(1)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意】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7.生活服务(6%)
(1)文化体育服务
①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②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2)教育医疗服务
①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②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3)旅游娱乐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①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②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5)居民日常服务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四)销售无形资产(6%)(指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9%)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中,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六)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必须看其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货物除外)。
(七)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商场出售空调并安装);
2.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理发店出售护发素)
(八)兼营行为
1.兼营的含义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是,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同时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如百货商场中提供的餐饮服务)
2.兼营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营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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