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师职称分级分类评价主要实行以下几种方式:
1、单位聘任。用人单位按照全市统一的聘任基本条件,根据岗位需要、专业特点及个人业绩等,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即取得相应的职称,不需参加职称评审或考试。
2、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或统一组织的初级、中级职称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即取得相应的职称。比如计算机一级建造师、安全工程师、建造、监理工程师、计算机软考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等都是以考代评的工程师职称。
3、专家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和申报程序,通过人社局评审取得职称。专家评审方式主要在部分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价中实行。
4、考评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经笔试、面试、答辩、述职、业绩展示等环节,并通过相关职称评审机构评审取得职称。考评结合方式主要在部分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价中实行。
二、工程师职称,各地评审评审政策和条件有所不同,具体条件以当地人社局评审条件为准,以下条件仅供参考。
(一)、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二)、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三)、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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